建议提案办理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2-25 12:00
【概况】2011年,市政府及各部门承办省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644件。其中省人大代表建议3件,市人大代表建议167件,市政协委员提案474件。各承办单位按照市政府年初建议提案交办会议提出的“建议提案办结率100%、答复率100%、满意率超过90%”要求,进一步加大建议提案办理力度,所有建议提案办结回复。其中办复完毕人大代表建议170件, 收回征求意见表170件,其中很满意的59件,满意的80件,基本满意的31件。办复完毕政协委员提案474件,收回征求意见表474件,其中很满意的193件,满意的245件,基本满意的36件。
一、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年初,市政府作出郑重承诺,将“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建议案、委员提案”写入《市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府和政府办党组,把建议提案办理作为改进政府工作、转变机关作风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提案办理工作的自觉性。把建议提案办理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融入平时工作部署。市政府督查室坚持对建议提案办理每月召集联络人碰头会议一次,每季度由分管副秘书长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一次。市政府主要领导专题听取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汇报6次,都作出明确指示,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坚持亲自阅批建议提案,对涉及面广、办理难度大的重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督促和协调。各承办单位的主要领导和分管副职亲自办理建议提案,审核签发办理答复意见。通过各级领导批办建议提案、召开建议提案现场办理会等方式,较好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妥善处理久拖不决的难点问题。
二、强化工作职责,落实工作措施。一是健全承办网络。年初,市政府成立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负总责,市政府各分管副市长分线负责,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负责全面协调。落实承办力量。全市承办建议提案的47家单位都明确承办科室和承办人员,并加强与市政府督查室经常性的沟通联络。加大督办力度。市政府把建议提案办理纳入政务督查的重要内容,加强与市直承办单位和县市区政府建议提案办理机构的上下对接和督促落实。二是层层落实责任。继续对承办单位实行“行政首长负总责、分管副职抓落实、承办人员负专责”的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三是明确具体要求。严格时限要求,对于644件建议提案制定时间表,采取台账化管理,明确要求各承办单位在8月底完成承办工作。严格工作要求,明确建议提案办理在力度上只增不减,在标准上只高不低,在工作上只进不退,对建议提案办理不符合要求的,一律责令重新办理。规定各承办单位将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在政务网上公开。四是形成联办合力。年内,对需联合办理建议提案,各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主动邀请人大、政协机关的有关人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研究,以热点难点问题和多年多人提而未果的问题为重点,形成合力联办。对37件内容涉及多个方面,需多家联合办理的建议提案,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以文件形式明确相关单位联合办理。
三、严格工作要求,提高办理质量。严格工作程序。市政府连续出台《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规定》、《关于做好全市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健全归口办理、分段办理、调查研究、答复审查、目标考核、办理规则等制度,规范办理工作流程。各承办部门严格按照要求,提高办理质量,逐一拿出方案,逐一狠抓落实。严格工作标准。对办理标准要求做到“三个满意”(人大政协满意、代表委员满意、人民群众满意)。对反馈意见为“不满意”的,及时与建议人、提案人和相关承办单位联系,共同研究解决的方案,及时重新办理。同时加大考核工作力度。市政府对建议提案办理采取专项奖励、综合考评、有错无为问责“三结合”,纳入年度绩效评估工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