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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16 12:00
【概  况】 2010年,岳阳市检察机关以开展“阳光执法年”活动为主线,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全力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各项工作取得 新进展。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639人,向法院提起公诉2639人,依法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33件154人,执法质量与 效果居全省前列。全市检察机关新增省级文明单位2个,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院荣誉称号。
 
【依法履行审查批捕、起诉职责】 2010年,全市检察机关围绕人民群众最为关切的社会治安问题,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职能作用,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 2639人,向法院提起公诉2639人。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 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492人,提起公诉1453人,比2009年上升25.4%和17.8%。积极配合有关部门 开展“打黑除恶”、“禁毒”、“禁赌”等专项行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稳定。对岳阳县张哲峰、王岳林,临湘市喻鹏峰,汨罗市徐见阳等4个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和31个恶势力犯罪团伙,提前介入侦查,引导收集证据,加快办案进度,深挖余罪漏犯,对118名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从快批捕起诉,严查细审追捕8人、追 诉3人,有力打击和震慑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切实保障无罪人员合法权益。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严格审查、严格把关,依法对不构成犯罪的案件不批捕 89人,不起诉7人。在受理侦查机关提请逮捕的君山区许市镇18名农民非法私藏枪支一案后,君山区人民检察院派员深入案发地,在了解到当地农户有农闲时持 枪打猎的风俗习惯,犯罪嫌疑人都是家中主要劳动力,犯罪情节显著轻微,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事后,18位当事人给检察机关送来锦旗,并联名 号召当地村民登记上缴枪支,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该案被评为全省优秀案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按照“两扩大、两减少”的要求,对轻微刑事犯罪落实宽缓 刑事政策,依法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85人决定不批准逮捕,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70人决定不起诉;深化探索刑事和解与 人民调解、侦查、审判、社区矫正及被害人救助等工作的衔接联动机制,适用刑事和解办理轻微刑事案件217件252人。云溪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郭瑞民故意毁 坏长炼油港处财物一案,考虑到郭犯罪事出有因,情节轻微,为维护厂地和谐,检察机关依法对其作出不诉处理,并发出检察建议,促成双方就厂方漏油污染该村菜 地补偿问题达成一致,事后郭所在村向检察机关送来“秉公执法、厂地和谐”的锦旗。
 
【依法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 责】 2010年,全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98件111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5件43人。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始终将查处有影响、有震动的 大案要案作为检察机关办案的重中之重,彰显反腐决心,查办贪污受贿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大案67件,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要案10人。 查处的典型案件有: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副主任陈砚发(正处级)特大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平江县副县长彭德才(副处级)等13人系列受贿案;市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副书记、副主任李华国(副处级)特大受贿案等。讲求办案方式方法。围绕岳阳经济战略发展和民生建设要求,深入研究行业特点和发案规 律,综合利用线索信息,运用侦查一体化办案机制和“抓系统、系统抓”的工作方法,扩大办案效果,立案查办的职务犯罪窝案串案占立案总数的60.9%,共查 处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39件39人,司法人员受贿、徇私枉法、滥用职权案件8件8人。着力保障民生,深入推进查办城建领域商业贿赂犯罪、危害能源资 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案件、涉农职务犯罪专项行动,立案侦查49件55人。开展预防工作。以“保资金安全、保干部廉洁、保发展环境”为目标,加深对职务犯 罪案件的深入分析,反复发生的问题从规律上找原因,普遍发生的问题从机制上找原因,综合运用预防调查、预防咨询、检察建议,帮助堵塞漏洞、整章建制。开展 职务犯罪预防调查46件,完成职务犯罪案例分析72件,发出检察建议69份,开展警示宣传教育118场次,预防咨询268件次,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95件 次。
 
【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责】  2010年,全市检察机关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刑事诉讼监督突出维护法制统 一。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立案34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14件。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 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捕183人、追诉170人。开展逮捕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重点加强对捕后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探索对适用搜查、扣押、冻结等侦查 措施的监督,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187件次。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向法院发出书面检察建议62份,法院采纳55份,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 提出抗诉14件,法院审结9件,采纳抗诉意见8件。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突出维护公正裁判。依法受理和审查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申诉66 件,立案审查33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向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13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8件,经法院再审审结20件,其中改变原判决 9件、调解结案6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8份,全部采纳。坚持抗诉与息诉并重,共息诉23件,维护了审判权威。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突出维护司法权 威。对全市8个看守所、2个劳教所和岳阳监狱全面开展监管执法专项检查,对监管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监管场所安全隐患等及时发现并提出纠正意见592人次。 对1783件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实施同步监督审查,其中参加听证542人次,提出纠正意见106人次,对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7名罪犯,依法督 促有关部门予以收监执行。
 
【检察队伍建设】 2010年, 全市检察机关把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根本保障,创新载体,增强活力,不断提升履职能力。致力于职业道德教育。结合高检院部署的 “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活动和市委提出的“三更”、“两个维护”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 深化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阳光执法”共产党员模范岗评比,激励检察人员干事创业。举办青年干警演讲比赛,引领检察人员敬业奉献。举行检察官公开 宣誓仪式,培育检察人员忠诚品格;开展“身边人、身边事”廉洁从检教育活动,定期向检察人员家属发送廉政短信,组织参观检察机关自身反腐败展览,着力打造 一支政治坚定、积极向上、廉洁正派的检察队伍。致力于队伍专业化建设。严格职业准入,再次招录检察人员37名,全部充实到基层和办案一线;有针对性出台 《关于加强年轻干部教育培养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逐步形成吸引、培养、留住人才的用人机制。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举办各类培训40期,培训检察人员753 人次。开展“周末讲堂”、“假日读书班”等形式多样的学习读书活动,大力推行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技能比武活动,不断提升检察人员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致 力于基层检察院建设。落实市检察院领导和部门联系基层制度,进行一对一指导帮扶。发挥检察文化在基层院建设中的引导、激励、规范、约束功能,推行“文化育 检”。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帮助改善基层院工作条件。围绕“五个好”、“五带头”的要求,在全市检察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促进基层工作和队伍素质不断提高,新增省级文明单位2个,岳阳楼区检察院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院荣誉称号。
 
【岳阳市荆剑地区人民检察院成 立】 2010年12月28日,岳阳市荆剑地区人民检察院正式成立并举行授牌仪式。荆剑检察院作为岳阳市检察院的派出机构,履行全市监所(监狱、劳教、看 守所)检察职能,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白贵泉,市领导陈奇达、韩建国、余炳锐、张振彬、朱必达等出席授牌仪式。陈奇达指 出,荆剑检察院的成立,对维护岳阳市监管场所秩序稳定,维护被监管人合法权益,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具有重要意义。要求荆剑 检察院全体干警牢固树立法治理念,认真践行“两个维护”,从岳阳市法律监督实际出发,抓住干扰监管活动、影响刑罚执行公正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预防和查 办监管场所职务犯罪案件,严厉打击被监管人员又犯罪活动,不断完善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体制,切实防范和加强监外执行检察工作,增强监督实效,进一步 提高岳阳市的公正司法和民主法制建设的水平,为监管场所稳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