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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建设的若干意见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17 12:00

关于加快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建设的若干意见

(岳政发〔2009〕5号,2009年3月17日)

湖 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简称“临港产业新区”)位于岳阳市中心城区北部,东接云溪区云溪镇,南连市中心城区城陵矶片区和芭蕉湖北岸,西起长江东岸线,规划 用地面积23.6平方公里。实施临港产业表区开发战略,对进一步提升我市沿江对外开放城市和湘北门户城市地位、促进滨湖示范区“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 完善城市功能布局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为加快推进临港产业新区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1.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实施以港兴业、以业强区、以区拓城发展战略,按照政府主导、区政合一、市场运作的发展模式,突出规划先导、基础先行、政策先试,大力推进港口型经济跨越式发展,打造岳阳新的经济增长极。

2. 按照“产业高地、试验新区、临港新城”的定位和“三年搭骨架、五年见成效、十年成规模”的工作要求,把临港产业新区建设成为长江中游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 中南地区重要的石化产业基地、电力能源工业基地、出口加工基地和先进制造业基地,湖南省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岳阳市科学跨越、和谐崛起的先导区。分期建设 目标为:

到2011年,完成临港产业新区核心区基础设施建设,初步建立综合型立体交通网络,形成临港产业新区大规模开发格局;以港口物流业为核心的现代服务业取得突破性进展;临港工业初具规模,配套政策、管理体制等制度体系建设逐步完善。

到 2013年,完成临港产业新区水路、公路和铁路联运的立体交通网络建设,构建过境、疏港与临港产业新区内交通相对分离的交通体系。建立功能完备、设施齐 全、特色鲜明、产业配套的临港工业经济带,形成以物流仓储、新材料、新能源、进出口加工为重点的产业集群,长江中游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功能架构基本确定。

到2017年,完善临港产业新区规划范围内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配套设施,做大做强临港产业集群,培育在全省乃至中南地区有影响力的支柱产业,形成千亿产业集聚的产业高地。

二、主要任务

3. 进一步完善临港产业新区总体规划,加快编制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各项专项规划,重点编制好航运物流规划、防洪防涝规划、专业园区规划、移民安置小区规划 和路网、管网、电力等配套基础设施规划。按照公共配套服务区、航运物流区、配套加工区、建材化工产业区、精细化工产业区的功能分区,科学布局临港产业。其 中,公共配套服务区主要围绕黄泥沟水系和通港路两侧加快发展金融、保险、信息、中介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完善现代化商贸服务功能;航运物流区主要沿长江岸 线布局公共码头,建设综合性专业物流园区;配套加工区重点安排进出口加工、能源、精密机械等与临港产业相关联的加工制造业;建材化工产业区主要承接省内外 转移产业,重点发展大运量、大耗水、低污染的港口型重化工产业;精细化工产业区主要依托长岭炼化公司、巴陵石化公司等中央石化企业,延伸石油化工产业链。

4. 坚持以市场化动作方式,搭建临港产业新区投融资平台。建立临港产业新区投融资偿债机制,将临港产业新区优质资产逐步注入湖南城陵矶临港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 司,做大融资平台。提升湖南城陵矶临港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平台层次,争取进入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滨湖示范区省级融资平台,不断提 高融资能力和水平。加强临港产业新区与银行合作,定期召开临港产业新区与银行、企业洽谈对接会,通过项目推介,鼓励和引导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商业银行加大对 临港产业新区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为临港产业新区基础建设项目、投资主体和施工企业提供资金保障。制订临港产业新区投融资奖励办法,鼓励社会资本以BT、 BOT等多种方式参与临港产业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引进战略投资者探索建立临港产业新区整体开发合作双赢模式,加快临港产业新区开发进程。

5. 加大临港产业新区对外招商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和积极参与重大招商活动、项目对接会等形式,大力推介临港产业新区开发战略,扩大临港产业新区的知名度和 影响力,提升临港产业新区品牌。科学设置临港产业新区招商门槛,编制产业发展目录,在投资密度、强度和产出贡献度上严格把关。坚持以现代物流业、港口型重 化工业、有核心技术的先进制造业为招商重点,把引进世界500强和国内行业20强企业作为主攻方向,实行定点招商、产业招商和板块招商。通过规则引导符合 临港产业新区产业规划、投资1亿元以上的省内外产业转移中的重大项目优先落户临港产业新区。

6. 充分利用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滨湖示范区的先行先试政策,大胆在土地征用、行政审批和投融资方式等方面探索创新,逐步建立事权集中、管理统一、运转高效的临港产业新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三、保障措施

7. 对临港产业新区实行特殊的财政政策,自2009年起连续10年,临港产业新区规划范围内产生的市、区税收和土地收入全部留在临港产业新区用于基础设施建 设。自2009年起,市财政连续5年每年安排1000万元~3000万元资金,用于临港产业新区建设融资贴息、担保费用补偿和扶持产业发展。

8. 在临港产业新区开展农村集体土地“先征后转”、异地耕地占补平衡和农村集体用地流转试点等土地管理创新试点工作,加速推进土地储备与开发,对临港产业新区 建设用地计划优先安排,确保项目建设用地需要。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在临港产业新区成片开发建设,可按开发土地面积的20%~25%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9.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对临港产业新区项目审批实行特事特办、专人专办,实行一名领导负责到底,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对临港产业新区项目报批免征属市、区两级财政非税收入的各项行政性、事业性收费,进一步优化临港产业新区投资环境。

10. 市直部门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对临港产业新区建设的支持力度,每年为临港产业新区建设办1~2件实事,并将其纳入市政府行政绩效考核内容。

11. 加强与中央和省直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在临港产业新区开发、产业布局、航线开辟、资金筹措等方面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支持,为港口经济发展创造宽松环境。重点 加强与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改革试验区领导协调委员会的衔接,争取重大项目优先向临港产业新区布局、专项资金优先向临港产业新区倾斜、改革试点优先在临 港产业新区推进。

12. 建立临港产业新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重大事项的研究会商、重点项目推进的调度,统筹协调相关问题。云溪区政府作为临港产业新区建设主体, 要认真履行职责,成立专门班子创造性开展工作。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临港产业新区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解决政令不畅通、服务不到位、部门权力利益化的问 题,确保临港产业新区建设快速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