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市文物管理部门一是加强文物法规及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力度。利用“博物馆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简称《文物保护法》)颁布纪念日”、“文化遗产日”等重要节日,结合岳阳市工作实际开展文物普法宣传教育,同时还在文物执法过程中加强《文物保护法》和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二是加大基本建设工地文物保护力度。对文物行政许可项目的办理程序进行优化,在市政府政务中心设立窗口,实行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既优化服务质量,又加强所有基建动土项目的全面监控,杜绝了基本建设对地下文物可能造成的破坏。三是加大文物行政执法力度。新设立平江县杜甫墓文物管理所、屈原管理区文物管理所,使全市文物保护管理无盲区。对大明天然气有限公司擅自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三眼桥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铺埋天然气管道和自来水管、汨罗市拟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屈子祠改制划属旅游局经营管理等违反《文物保护法》行为给予严肃妥善的处理。国家文物局行政执法督察组到岳阳检查,对全市的文物行政执法给予肯定。四是加强文物交易市场的监管。岳阳楼沿湖风光带正式对外开放后,市文物管理处对汴河街的文物经营进行调查,就加强经营管理提出相关意见。在对花板桥、图书城、汴河街、翰林街等古玩或旧书市场进行调查后,提出将湘北文物市场设在庙前街的方案,现正进行实施方案调研。此外,按照国家文物局和省文物局要求,规范行政执法队伍,重新登记文物行政执法人员41人,颁发统一制式的“文物行政执法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