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25 12:00
2006年,市、县两级加强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的督查,确保上报准确率达100%。全市享受奖励扶助的对象6559人,发放奖励扶助资金393.54万元。开展独生子女死亡、伤残救助活动,全市符合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对象234人,发放救助资金14.04万元。建立由公安局、人口和计生委、教育局、扶贫办、国土管理局、房产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民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团委、妇联等单位参与的扶助计划生育女孩户家庭发展的利益导向机制,下发《关于关爱女孩扶持计划生育女儿户家庭发展的通知》,规定各相关部门在扶持计划生育女儿户家庭发展中的责任和义务,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女孩成长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