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药房(柜)建设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24 12:00

    2006年,岳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市卫生局联合在全市医疗机构推行“规范药房(柜)”建设。3月,召开全市医疗机构负责人会议,决定华容县、岳阳县、平江县为试点县,其他县(市)根据本地实际确定1~2个乡(镇)进行试点。年底,全市乡镇以上医疗机构通过验收160家,村级卫生室通过验收130家,全市乡镇以上医疗机构规范药房达80%,村级达54%,其中试点县农村规范药房乡镇以上医疗机构达80%,村级达6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