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残疾人优惠政策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23 12:00

    2006年,市残疾人联合会(简称市残联)积极搭建城市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平台。在民政部门的优先关照下,全市依靠社会救助生活的13943户非农残疾人,已有10317户享受城市低保,入保面达74%。农业税费取消后,按照“两个过渡”,推出的农村特困居民定期定量救济和农村低保制度试点工作,已使 6900名农村残疾人获得特困救助;有6531名享受残疾人五保供养。针对残疾人水电、煤气、住房、出行等生活困难,各县(市、区)相继出台专项救助制度。全市有16240户残疾人家庭享受专项优惠和减免。全市借助司法援助平台,使1375名残疾人获得法律援助,成功调解各类侵权纠纷38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