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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23 12:00

 2006年,市总工会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对《劳动合同法(草案)》等法律法规的修改。借鉴ISO 9000质量标准体系开展厂务公开工作试点,全市推行厂务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国有、集体及控股企业达到100%,事业单位达到92%,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达到51%;狠抓职代会标准化建设,全市国有、集体单位职代会建制率达100%,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推行面达13%;推进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非公有制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续签率均达75%,改制单位集体合同重签或续签率达83%。健全市、县两级三方协商机制,50人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建率达21.7%;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参与劳动争议调解12次,参与劳动争议仲裁5起;积极配合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参加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12次,有335个工会建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邀请中国科学院教授举行“构建和谐家庭”专题讲座13场次,为400名女职工干部和600名下岗单亲及女农民工赠送《女职工法律法规手册》。维护农民工权益,市总工会开展全市农民工问题大调研,帮助和指导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为农民工办实事,向农民工赠送电视机、《农民工维权手册》、《女职工法律法规手册》、“双癌”保险等。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各级工会共走访慰问农民工1121人,发放慰问款15.8万元,发放慰问品62942件,配合有关部门为农民工追回欠薪2000多万元,培训农民工 1000多人;尊重和落实农民工民主政治权利,一批农民工当选为职工代表、工会委员、女职工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