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23 12:00

     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召开后,共征集党派团体和委员提案365 件。经审查立案346件,其中党派团体提案73件,委员提案273件。提案交党委部门承办32件,政府部门承办328件(其中合办提案18件),市政协办公室承办4件。至9月底,各承办单位均已将提案办复。从办复结果看,所提问题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149件,占办复提案的43%;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准备解决的135件,占办复提案的39%;因客观条件所限暂不能解决的34件,占办复提案的10%;留作参考的28件,占办复提案的8%。提案办复率为 100%,采纳率为82%,委员满意率为98.8 %。
    围绕提高提案工作的实效,市政协一是创新思路,提升提案工作新标准。面对新时期任务和环境条件的变化,提出新的提案工作目标,力求立案准确率 100%,交办准确率100%,按时办复率100%。达到高见面率、高采纳率、高满意率。把群众与委员的满意作为选题提案工作的标准和依据。二是加强服务,推动提案质量的不断提高。为委员撰写提案做好知情服务;为搞好党派、团体提案做好组织、引导服务;严格审查立案,引导委员进一步完善提案。三是加强督办,健全重点提案推进机制。采取分层督办、突出重点、分类协商、整体推进等方法,着力办好一批高质量的重点提案,通过重点提案的力量,带动整个提案办理工作的深入。重点提案呈送市委正副书记、常委,市政府正、副市长后,按职责分工逐一签署办理意见、指定主办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提案办理前,市政协向各有关单位下发《重点提案督办通知》,邀请市委办、市政府办及有关单位召开重点提案办理通气座谈会议,就提案办理、调研、协商、时限、反馈等提出明确要求;办理中,分层督办、分案协商,开展各种形式的协商对话活动。并与市政府办联合召开一次期中办理通报会,检查进度,协调问题,督促办理;办复时,市委办、市政府办及承办单位上门向市政协提案人及政协牵头督办领导、主席会议征求意见,向市政协常委会议通报重点提案办理情况,听取意见。全年邀请有关党派、团体负责人、政协委员176人次,先后到承办单位进行提案协商、督办和视察。四是突破难点,提高“善言良策”转化率。对委员多人、多年、多次提出而一直未能解决或未完全落实的问题,全面“回头看”,组织党派、团体、有关委员现场勘察、专题调研,查明办理难的原因。并向市委、市政府发出“关于解决多年提、多人提提案问题的联系函”,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调阅委员提案,亲自批示、督办。五是加强沟通,提高委员见面率与满意率。2006年346件提案中,重新办理的提案达78件,其中3次以上协商和重办的有37件。所有提案都认真征求委员和党派团体意见(有的只征求第一、二提案人意见),共收回征求意见表267份、电话征求意见记录79份。其中,表示满意的277份,占总数的80%;基本满意的65 份,占18.8%;不满意的4份,占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