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23 12:00
2006年,全市共办理全国人大,全国政协,省、市、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797件,其中市政府系统598件。荣获全省量化目标管理综合考核先进单位称号。市政府系统承办的建议、提案中,包括全国人大代表建议1件、全国政协委员提案1件;省人大代表建议9件、省政协委员提案3件;市人大议案1件,代表建议137件,市政协委员提案346件。所有建议、提案都在法定期限内办复完毕。办结率、合格率均为100%,满意率为97.8%。全市承办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工作情况,被《中央新闻》、《全国人大》、《人民政协报》、《省政府通报》等报道和刊登,得到代表和委员的好评。
一、加强领导,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对全国人大和省人大代表建议及全国政协和省政协委员提案,由分管副市长阅批,市政府办有专门机构负责办理、联络、呈送(或寄送);对市人大议案和市政协重点提案,由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承办方案和措施,成立领导小组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所有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经正副市长、正副秘书长阅批的占总件数的92.3%。
二、规范运作,推进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年初,由市政府秘书长主持召开全市建议、提案交办会,市直有承办任务的单位分管负责人、承办人及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人、承办人参加的交办会议,邀请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市政协常务副主席到会讲话,市人大、市政协办公室和相关委员会的负责人参加。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作报告,明确任务、提出要求。市政府办下发文件,制定《全市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的量化目标管理责任制》,各承办单位分管负责人向市政府递交《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责任书》,严格承办工作责任追究制,各承办单位将承办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把提高“三率”(见面率、落实率、满意率)作为办理工作的落脚点,坚持高要求、高质量、高效率,全面实行“行政首长负总责、副职分管抓落实、承办人员负专责”的承办工作责任制。坚持邀请代表、委员当面协商处理、现场视察办理、征求意见办理相结合的原则,承办工作结束后,对重点建议、提案的落实情况,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办理结果。
三、督促落实,提高建议、提案办理质量。在承办工作中,坚持以多数代表或委员提出的同一问题为重点,以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为核心,以务求实效为目的,坚持领导带头办、内外联合办、群众参与办。在办理市人大提出的关于《加强城镇社区建设》议案时,市政府发出1号文件,列入全市九项重点工程之一,市财政拨专款429万元,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在承办市政协《关于加大力度,打好国企改制攻坚战》重点提案中,市政府召开11次市长办公会和3次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国企改制中的问题,原有26家市直国有工业企业,有21家完成“两个置换”,置换企业职工2116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