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具体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得到加强。全市各级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的作用,切实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教育。普遍开展以学习贯彻党章、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等为主要内容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在新闻媒体开办廉政专题访谈节目,开展廉政歌曲比赛活动,公开通报典型案件,组织观看廉政戏剧《但愿人长久》等,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各地各部门还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倡导以廉为荣的社会风尚。 二、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不断强化。落实“两述三谈话”制度。全市乡(科)以上干部在规定范围内进行述职述廉2500人次,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303人次,任前廉政谈话580人次,实行诫勉谈话109人次。开展监督检查。全市127名副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175名领导干部主动上交红包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94万元,查处参加赌博的党员干部29人,对1600多名副处级以上干部家属、子女的从业情况进行清理,治理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收钱敛财问题,整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负责人入股非煤矿山问题,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商品房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正在深入进行。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联合下发《关于严明纪律确保各级党委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的通知》,加强对党委换届工作的监督。 三、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坚强有力。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530件,立案693件,党纪政纪处分794人,其中科级以上干部 153人。各级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43件、171人,其中立案侦查县处级领导干部16人。各级人民法院审结经济犯罪案件 101件、124人,其中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案件53件、64人。市纪委、市监察局立案23件,涉及处级干部案件16件、19人,结案2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3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查处的典型案件有:市三医院原院长刘光玉受贿案,市接待处原处长陈新国受贿案,市发改委原副主任张其中、原社会发展科科长熊文榜受贿案,市中级人民法院原执行局副局长刘林海受贿案等。同时,切实保障党员权利,通过调查核实,为受到诬告、错告的163名党员干部澄清了是非。 四、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查处和纠正。各级各部门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工作重点,认真解决群众在上学、看病等方面反映的突出问题。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公路(水上)“三乱”,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开展农民减负工作,共查处各类违规违纪案件227起,处分85人,涉案资金2736万元,清退1138万元。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把自查自纠、查办案件和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初步打开工作局面。开办“民声速递”热线专栏,化解矛盾纠纷84起,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土地项目的专项监督检查。开展环境保护执法监察,整治一批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特别是严肃追究新墙河砷污染事件中相关责任人员的失职责任。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严肃追究安全事故责任。开展对政府类部分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财务监察。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城乡规划的专项效能监察。认真总结和全面推行优化经济环境“5+2”制度,对410余起影响经济环境的问题,进行调解、纠正和处理,优化经济环境工作初见成效。 五、反腐倡廉制度逐步完善和落实。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65名领导干部的责任,各级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感和主动性有所增强。落实经营性土地招标、拍买、挂牌转让(简称招拍挂)制度,市本级取得土地收益资金4.38亿元。完善和确定“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与“合理低价抽取法”为岳阳市建设工程和交通工程评标定标的2项制度。出台《岳阳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暂行办法》,限定各单位接待费开支上限,公款吃喝风有所收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市本级将清理后保留的400个审批项目全部向社会公布。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使用。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继续推行政务、村务、厂务公开。政府采购逐渐规范,规模不断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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