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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溪区云溪镇中心小学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28 12:00

    岳阳市首批依法治校示范校
    


 

    校长 余 洁
    在岳阳市教育局表彰奖励的2005年度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中,云溪区云溪镇中心小学成为全区惟一的首批依法治校示范学校。
    该校是一所全日制小学,共有18个教学班、851名学生、教职员工40人。近几年来,学校按照“创特色,争一流,办名校,育新人”的目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四五”普法要求,全面提高依法治校的法治管理水平,形成了学校的办学特色,先后被评为岳阳市教改示范校、云溪区示范校、云溪区绿色学校。
    该校贯彻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的通知》精神,成立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余洁担任组长,法制副校长、教导主任任副组长,其他行政人员及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为成员,每学期召开2次以上领导小组成员会,把依法治校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并把目标任务分解到各位成员,确保此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利用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时间,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生、教师日常行为规范》、《食品法》等。不断强化师生的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遵规守矩,从我开始”成为学校行政的行为准则,并采取了如下措施:
    一、严格按照市教育局颁布的“师德八条”规范教师行为,依照《岳阳市教学工作常规》严格教学常规管理,对教师的备、教、批、辅、考、评等环节进行严格督查,每月进行一次教学常规检查,并且做到一检查、一通报、一整改。严格按课程计划开设课程,不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
    二、大力整顿学生仪容仪表,规范学生的一言一行,学生的文明程度大大提高。学校还注意完善后进生教育管理机制,建立后进生转化跟踪档案,成立由教导处、辅导员、班主任及科任教师参加的后进生帮助小组,经常家访或与家长联系,促进了后进生的转化。
    三、严格财务管理。按标准收费,使用统一的票据,杜绝乱收费现象;财产管理方面,规范财产的购买、领用、保管、登记,做到总账、分账相符。特别是基建、修缮或较大项目实行集体议标或集体研究决定,廉洁自律,自觉接受教师监督,增加透明度,既节约了开支、保证了质量,又得到教师的好评。
    四、利用法律武器,保护师生合法权益。依据《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认真实施《岳阳市教职工管理办法》等,对教师评优晋级,参加各级各类培训等方面,学校尽了最大的责任,每期用于教师培训、进修和外出听课学习的费用不下万元。学校还建立校内申诉制度,依法依规处理师生与学校之间的各种纠纷,确保了师生的权益。在师生中开展“在家讲孝敬、在校讲勤奋、对人讲礼貌、对己讲仪表”的主题活动,努力提高全校师生的文明素养和道德水准。由于学校紧临云溪大桥十字路口,交通安全隐患大,学校自行编写了“安全教育”校本教材,不但提高了学生安全意识,而且提高了他们的安全防患能力。办学以来,没有发生过一起交通事故。
    五、开展法制宣传,提高法律意识。教师利用政治学习的时间,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刑法》、《民法通则》、教育法律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学校根据学生年龄特点,身心发展的规律和教育要求,结合思想品德课、班会课等将法律条文具体化,让学生基本弄清楚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可以做,提高他们辨别是非的能力。学校还积极组织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如利用每周一的升国旗仪式、校园墙报、阅览室等开展法制宣传,举行法制理论讲座、法制教育专场报告会、普法知识测试等。通过这些活动,师生的法律意识明显提高,学校形成了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