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启动农村低保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28 12:00
为解决农村特困户的生产生活困难,2005年,云溪区委、区政府将建立农村低保制度作为年度8件利民实事之首,制定启动农村低保工作实施方案,出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暂行)》。通过在全区开展农民生活状况调查,确定现阶段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为年人均收入500元,将年人均收入在500元以下的农村居民纳入低保对象。对低保资金设立专户,落实专账管理,严格实行分类施保制度。即:对农村中的“三无对象”及重残人员,实行一类救助,标准为每人每月25元;对家庭困难且家庭丧失部分劳动能力的人员,实行二类救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5元~20元;对家庭暂时困难但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实行三类救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0元~15元。为做到公平发放,坚持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实行村级评议、乡镇审核、民政审批“三公示”和办事程序、保障对象、保障人数、保障金额“四公开”。全年共发放农村低保资金25.7万元,共有613户、1054人享受到政府首批低保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