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从严治行,提高执行能力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27 12:00
2005年,农行岳阳市分行一是严格制度办法,使从严治行有章可循。先后制定下发《关于加强管理,从严治行的决定》、《督办工作办法(试行)》、《关于改进机关作风十项规定》、《农行岳阳市分行机关规范化管理办法》、《农行岳阳市分行机关限时服务规定》、《关于从严执纪和实行责任追究的决定》等近 20个制度和办法,转发总行《关于从重处理几种违规行为的暂行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等10多个文件,完善业务和工作流程、从制度上严格约束。二是强化系列措施,推进从严治行真抓实干。切实提高信贷准入门槛,严格授权授信管理,完善贷款审批制度,推行客户经理“责任状”管理、经济利润管理和财务预算管理,强化全面成本管理,严格控制费用开支,狠抓各层面的职责落实和自律监管以及对自律监管的再监督。从二季度开始,对存款、不良贷款清收、到期贷款收回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从三季度开始,实行领导干部包片联点、月工作报告、节假日值班、会议准备等四项规章制度,并对全行党员办公桌上置放标识牌,对机关员工实行挂牌上岗。从11月开始严格实行“三项规定”,即:凡新发生私下、挪用客户存款、收贷、收存不入账等经济案件的,不论金额大小,一律给予开除或解除劳动合同;由于工作不负责任、内部管理混乱、用人失察等原因,在任职期间一年内新发生2起(含)以上10万元以上违纪违规案件、重大经济案件或责任性刑事案件的,行长一律责令引咎辞职;对发生案件未按规定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的,从严追究领导责任。12月,下发《农行岳阳市分行业务操作人员违规积分标准及处理暂行办法》,引导和督促员工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三是开展检查督导,确保从严治行违章必究。加强对上年三大检查发现问题和2005年总行特派办经营管理审计检查、会计操作风险大检查、信贷操作风险大检查、个人业务操作风险大检查等四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开展专项检查和督查,加强规范服务检查、机关作风整顿,加大对违规单位和责任人的查处力度。全年对8个单位进行立案,共处理责任人 42人,其中对违规责任人给予政纪处分30人、行政降级1人、行政记过7人、行政警告22人。给予组织处理12人,其中通报批评7人、罚款5人。在被处理人员中,副科级以上干部14人,有3人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其中1人责令引咎辞职、10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2人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和罚款处理。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产生巨大的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