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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27 12:00
    2005年,全市财政系统深入贯彻中央、省、市有关精神,扎实工作,开拓奋进,较好地促进市经济社会发展,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财政工作任务。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41.4832亿元,为预算的102.6%,增长15%(已考虑农业税改革因素,下同)。其中,市本级完成财政总收入17.3416亿元,为预算的101.9%,增长14.1%。全市财政总支出48.2296亿元,增长14.13%。其中市本级财政支出13.1657亿元,增长17.1%。
    一、推进财源建设,财政增收基础进一步夯实。进一步优化财税环境。在10家中央、省属企业中实行“一费制”试点工作;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取消16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非税征管网络试点运行,强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运用财税政策支持经济发展。对招商引资实行奖励扶持;运用贴息安排资金 1000万元,支持湖区财源建设;完善出口退税机制,减轻财政负担,方便出口企业,直接促进外资发展和出口增长;对收入征管和纳税建立激励机制;运用财税政策扶持第三产业发展,提高个体经济“两税”起征点,对就业和再就业实行税收优惠。认真清产核资,积极筹措改制资金,严格审核改制成本,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改革改制。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采取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的方法,全年共筹集各类城建资金71424万元,推进实施一批重点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争取上级财政部门下达市重点建设项目基建补助资金23777万元,支持一批交通等重大项目建设;到位国外贷款10163万元支持血防和城市防洪以及生态工程建设。
    二、加强收入征管,收入结构进一步改善。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例提高,非税收入比重有所下降。工商税收占地方收入的51%,比2004年提高3 个百分点;企业所得税及上缴利润占地方收入的6.1%,比2004年提高0.5个百分点;其他收入占地方收入的35.7%,比2004年下降2个百分点。加强征管,各类基金收入稳定增长。落实债权转移单位49家,征缴“三项资金”入库550万元;实现国有资产处置收入2100万元;回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 2000多万元;征收城市配套费490万元,征收污水处理费501万元;征收防洪安保资金932万元;市本级完成国土出让金收入1.28亿元,征收养老、失业、医保“三金”51154万元;运用专项清查措施,挖掘地方税收增收潜力。通过专项稽查,房产税、契税、耕地占用税、营业税、车船使用税,分别增长 5.1%、84.3%、82.6%、19.5%、20.3%。
    三、保障重点支出,财政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认真落实取消农业税、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退耕还林补贴、“两免一补”、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等政策,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农村扶贫开发、通乡公路、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农村改水改厕、血防工程和农村中小学建设,有力地支持“三农”工作。财力分配向基层和困难地区倾斜,对县(市)、区一般转移支付资金规模达3.1亿元,落实“三奖一补”政策性资金、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免征补助4.8亿元,有效地缓解了县乡财政困难。
    四、深化财政改革,财政收支管理进一步规范。在湘阴县进行农村综合配套改革的试点,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非税收入管理等几项改革也有所推进,同时加强土地出让金、社会保障和农业等专项资金管理以及财政投资评审、绩效评价工作。开展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小金库”清理检查,主要是清理应交未缴财政专户收入、漏交各项税收、超标准开支招待费、三乱问题、擅自处置国有资产、公款私存、吃空饷、罚没收入未入国库、违反收入级次入库、会计信息质量不规范等问题。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对全市7家会计师事务所和96名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进行年检审查,建立纸介质和电子介质的会计人才档案2388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