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阳光收费”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27 12:00
2005年,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一是公平公开,合理定费。在充分摸底排查的基础上,邀请市人大、市政协、个体工商户代表参与定费,根据个体工商户经营情况,共同确定收费标准,并将定费情况予以张榜公布,个体工商户在半个月的评议期内可以提出不同意见,合理的定下来,不合理的协商重定。二是电脑开票,自动缴费。全市系统先后投入360多万元,建立103个网点,装配260多台电脑,所有规费都通过电脑开票收取,避免人为因素。三是台账管理,加强监管。建立收费台账、巡查台账、无照经营台账和电脑台账,要求各单位填写、粘贴好缴费卡,做到账实相符,账卡相符。四是定期公示,接受监督。将定缴费情况在工商所或其他显著位置按月公示,自觉接受收费对象的评议和监督。“阳光收费”全面实施后,通过重新摸底,认真测算,共为全市六大行业80多个类目的个体工商户制定230个收费标准,调整5万余户个体工商户的费收水平,真正体现公平公正。11月17日,市工商局在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大会上作典型经验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