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审核规范性文件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26 12:00
2005年,市政府法制办在审核规范性文件时,一是认真落实计划,克服随意性。按年初规范性文件的拟制计划,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做到急件急办,特件特办,没有列入计划的不办,较好地坚持法制的统一性原则。二是规范办文程序,克服反复性。办理规范性文件,由办文单位拟稿,并提供法律依据,送秘书科报分管领导审批,再送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修改意见或直接修改,提交政府常务会讨论决定后颁布实施。三是严格审核把关,克服片面性。在规范性文件审核中,注重从法律依据、执法主体、文件内容方面逐字逐句审核,不放过任何疑点,不凭主观想象,部分文件还以“征求意见函”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有关职能部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确保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全面、客观、公正,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临湘市法制办在审查《临湘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时,认为其中“实行重点企业挂牌保护”的条款不能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将其修改为“市级领导挂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