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灾救济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26 12:00
2005年,社会救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市政府出台《岳阳市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以城市低保、自然灾害救济、五保供养、农村特困户救助、农村大病医疗救助为主要内容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一是农村特困救助工作。全市农村特困救助全面推开,救助特困对象37.8 万人,占农业人口的1%,发放救助金192.4万元,月人均5.6元。岳阳县、云溪区开展农村低保试点,2县、区共保障22195人,人均补差20元。二是大病医疗救助工作。积极推广华容、平江、岳阳3县农村大病医疗救助试点经验,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全市投入救助资金520万元,直接救助 3558人次,资助10577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是救灾救济工作。全市多次遭受山洪、暴雨、龙卷风等自然灾害袭击。灾害发生后,各级民政部门积极组织抗灾救灾,广泛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和救灾募捐活动,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加大投入,争取上级民政部门支持,共投入救灾资金1500万元,累计救济灾民 136万人次,恢复灾民住房5104间,兴建灾民新村1个,较好地解决受灾群众的吃、穿、住等生活困难。四是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全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9300人次。建成岳阳市流浪儿童救助中心。流浪儿童救助工作得到全国妇联、国家民政部高度评价,市救助站被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授予“保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五是老区扶贫开发工作。全年安排老区扶贫资金127万元,资助项目26个,培训老区群众300人次。六是慈善工作。共募集各类慈善款物190万元,救助困难对象3600人次。与省慈善总会、湖南经济电视台联合开展“爱心改变命运”活动,募集资金117万元,资助288名品学兼优的寒门学子,产生较好的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