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26 12:00
2005年,全市启动人事制度改革的单位5289家,81559名职工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人事部将岳阳作为全国15个改革试点联系点之一。在改革程序上,将事业单位划分为行政支持类、纯公益类、准公益类、经营服务类等类型,依据不同的类型实行不同的人事制度。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一整套比较规范的操作程序,即事业单位根据核定的编制总数、工作需要确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的结构比例,再由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下文批复。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结构比例内实行竞争上岗。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机制”原则,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统一印制的《聘用合同书》。事业单位所有新进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出台《岳阳市事业单位人事改革中未聘人员安置的暂行办法》,市直申请辞职53人,其他形式安置 69人。共受理人事争议案件31起,调解13起,裁决5起,结案29起。在华容县和岳阳楼区进行以“自愿申报、分类评审”为主要内容的教师职称改革试点,取消教师凭指标申报职称的限制。在评审上,将学校划分为七种类型,根据学校类型实行评审通过率分类控制。通过改革,打破过去论资排辈的做法,构建起人才平等竞争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