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经济环境五项制度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26 12:00
针对过去执纪执收部门多、行政效率不高、自由裁量权过大、“三乱”现象突出及企业和建设工程周边环境不好等问题,2005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优化经济环境五项制度,即: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制(代办制)。为全市新上工业、旅游类项目或其他重点项目投资者代办项目立项和行政审批、核准、登记等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企业非税收入统收制(一费制)。按照“企业申报、依法定费、部门开票、自主缴纳、财政结算、分头划拨”的原则对企业非税收入进行统收,变部门上门收费到企业主动缴费;重大行政处罚公开听证监督制。首次检查发现的一般违规问题,只纠错,不处罚,对企业不整改、屡纠屡犯的,实行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有关专家进行监督;公安派出所所长对重点工业企业和重点投资建设工程挂牌服务制。企业建设工程周边发生干扰其正常生产经营和建设,特别是威胁企业负责人人身安全、冲击企业办公场所、封堵企业大门事件时,派出所所长接警后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理。优化经济环境民主评议制。执纪执法单位向社会公开承诺,市优化办对照承诺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群众代表进行民主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