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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30 12:00
    2004年,市民政系统贯彻实施《婚姻登记条例》。市、县(市)、区民政部门通过制作宣传专栏,开辟电视、报纸专栏,发放宣传传单,出动宣传车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教育,共投入经费10多万元,培训53名婚姻登记员,婚姻登记工作进入科学化管理程序。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3万多对,离婚登记2000 多对,合格率100%。未发现1例违法办证、乱收费和搭车收费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