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补偿安置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30 12:00
    2004年,市国土管理部门对全市1999年以后的征地项目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以及自行出台征地补偿标准文件的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并逐级负责认真开展整改。积极组织资金加紧兑付拖欠款项,至11月底,1212万元欠费全部兑付到位,省定3项指标全部达到100%,通过省政府验收。严格执行“两公告一听证”制度,规范征地工作程序。积极探索失地农民补偿、安置的有效途径,努力建立妥善安置失地农民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