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分监区建设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30 12:00
2004年,岳阳监狱有分监区42个,分监区负责人136人。监狱党委把加强分监区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监狱长远发展规划,出台一系列措施、制度和办法,促进监狱整体工作的健康、快速发展。一是注重培养,着力抓好分监区建设治本工程。监狱党委坚持做到“三抓三帮助”。一抓教育引导,帮助树立正确的“三观”。积极开展经常性思想教育,通过每周一次政治学习,每月一期宣传橱窗,每季一次讲座或座谈,每年一次分监区警察先进事迹巡回报告及适时开展各种专题教育大讨论等,切实帮助分监区警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克服工作辛苦、生活清苦、条件艰苦,正确看待和对待当前监狱工作所面临的困惑和困难,认清分监区位置的重要和自身使命的神圣,引导他们扎根基层,立足本职,爱岗敬业,争作贡献。二抓学习培训,帮助提升整体素质。先后举办分监区区长、指导员培训,电大法律本科面授,管教民警普法教育骨干培训,全面质量管理骨干培训,农业技术、刑罚执行、狱侦、消防等业务知识培训班13期,参训警察达750余人次。三抓后备力量培育,帮助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一是监狱政治部门对符合条件、业绩突出的分监区警察进行考察,并按照副科实职2∶1的比例确定为监区级后备干部,建立监区级后备干部档案。对同一岗位工作2年~4年的干部进行交流,对其表现情况一年一考核,进行动态管理。同时,为监区级后备干部送外培训创造条件、提供机会,选派14名优秀分监区长或指导员赴省厅局及有关院校参加相关培训。二是规范管理,精心保障分监区职能有序运行。建立健全监区内设机构管理机制,规范职位编制。下发《岳阳监狱监区内设机构及股队级干部选拔任用暂行规定》,按照监区生产经营和监管工作的实际需要设定分监区,再按工作分工的不同确定实际所需股队级干部职位数,增设分监区须报监狱党委批准。建立健全选拔任用机制,规范选人用人。对于分监区长一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全部实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其任免、调整,须报监狱政治部门审批,杜绝监区用人上的随意性。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规范警察行为。建立分监区负责人勤政廉政档案,并发动监区支部、群众及舆论进行监督;对直接与罪犯打交道的分监区警察,在监区建立狱务公开栏,公开身份照片、负责事项等,主动接受社会及罪犯亲属对其执法行为和执法过程的监督。建立健全保障机制,规范分监区软硬件建设。对分监区警力实行定编、定员、定岗,保证分监区警力配备比例不低于分监区罪犯总数的 8%;按照办公自动化和管理信息化的要求,逐步改善分监区警察办公条件。三是渗透激励,充分挖掘分监区内在潜力。先后制定和出台《岳阳监狱关于进一步加强分监区建设的若干规定》、《岳阳监狱分监区长、指导员高配实施方案》等文件和规定。对群众公论、业绩突出、符合一定条件的分监区长、指导员高配副科级或正科级,对分监区警察竞选监狱中层领导干部和选任非领导职务时优先加分。年内,全狱从分监区区长岗位提拔担任副科实职的13人,占提拔人员的1/3;全狱选任非领导职务65人,其中分监区警察33人,占50.8%。为鼓励机关工作人员下基层,监狱规定机关工作人员未在基层锻炼2年以上的不得提拔担任副科以上实职领导;对分监区警察在记功、入党、评先评优等方面优先考虑。同时,监狱专门设立警察个人考核风险金,其中分监区警察为每人每月50元,是科股室警察的 2倍,并专门设立分监区警察岗位奖。另外,每月分线在分监区警察中开展“岗位之星”评比活动,全年获月度“岗位之星”最多的推荐参加全狱“岗位之星”评选,除经济上给予一定奖励外,还在政治上的提拔、高配、记功、评优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利用自办刊物《政工苑》、电视台、宣传橱窗等媒体对分监区警察爱岗敬业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进行宣传、表彰,激发广大基层警察职工拼搏向上、立功创优的奋发精神,掀起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的竞赛热潮,营造良好的监区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