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法院对暴力妨害公务案作出判决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30 12:00
2004年4月7日,平江县人民法院对“3·21”暴力抗法事件中的犯罪分子童想林等作出有罪判决,3名罪犯因妨害公务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2003年3月18日,平江县公安局伍市派出所接群众举报,将参与地下六合彩赌博活动的伍市镇中家村村民、写单人童想平、李晓军抓获。3月20日下午,公安干警到伍市镇童家塅村调查取证时,遭到童想林、潘辉等人的围攻殴打,抢夺并砸烂县电视台的摄像机,10辆警车被砸烂掀翻,34名干警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4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