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把关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29 12:00
2004年,全市法制工作机构在规范性文件拟制和审核把关中把握标准,坚持原则,确保质量。通过把关,杜绝规范性文件的错误,保证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正确性。一是严格依法审核文件,规范性文件的出台不得与法律、法规和规章相违背;不得违法扩大行政机关的职权;不得加重行政管理相对人的义务;不得搞地方保护、部门保护,确保规范性文件的法制统一性。二是树立拟制规范文件的精品意识。按照上级政府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保证每一件规范性文件都是精品。三是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和公开制度。凡市政府出台的文件,经领导签字后,通过电视和报纸向社会公布,提高依法行政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