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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疗保险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30 12:00
    问:为什么要进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答:随着时代进步,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公费、劳保医疗制度,已经不适应广大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一方面医疗费用浪费严重,另一方面绝大多数困难企业职工基本医疗无保障,医疗消费存在“苦乐”不均现象。为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从1999年开始全国实行新的医疗保险制度,其核心和本质就是克服过去医疗制度中的种种弊端,实现低水平、广覆盖,保证全体劳动者的基本医疗。
    问: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原则?
    答: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原则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
    问:医疗保险为什么要强制执行?
    答:医疗保险是国家的一项大政方针,关系到广大城镇职工的切身利益。医保覆盖面越大,互济功能就越大,抗风险能力就越强。医疗保险不是任何单位和个人想搞不想搞的问题,而是必须按规定参加,是对广大职工和广大企、事业单位有益的一项保障制度。医疗保险具有强制性,政府规定未参加医疗保险的单位,从 2001年7月1日起停止医疗费用的报销,其费用不得税前列支和进入生产成本。
    问:岳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运行情况?
    答:从总体上看,运行是平衡的。但运行中也遇到了不少矛盾,比如说:部分职工目前要求享受的医疗水平与全市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差距较大。加之岳阳市医疗保险基金缴费基数偏低,还不能完全满足很多人的要求。以后随着缴费基数提高,职工的医疗保险待遇也可以逐步提高。
    问:不缴费的单位职工是否可以享受医疗保险?
    答:不行。因为医疗保险基金如果出现收不抵支,国家和地方财政是不兜底的。若单位出现拖欠超过2个月,计算机在程序上就自动停保。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预缴制。用人单位应在每月25日前预缴下月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缴费的下月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职工个人应缴部分,由用人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基本医疗保险从本质上讲是一种社会保险,不是社会福利,要按照保险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来操作,有收才有支。
    问: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答:用人单位的缴费率为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6%,职工个人缴费率为上年度职工本人工资收入的2%,按照规定由社会养老保险机构按月支付退休费和经组织、人事部门按规定批准的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但单位还是要缴费。随着经济的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率应根据湖南省政府规定适时作相应的调整。
    问:什么是基本医疗?
    答:所谓基本医疗,就是指参保职工在患病时可以享受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医疗保险诊疗服务项目内的治疗、医疗保险支付标准内的费用。超出医疗保险目录范围的药品和治疗项目,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由个人负责。
    问:用人单位和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时的手续?
    .答:由用人单位到岳阳市医保中心基金征缴科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领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手册》、《病历本》、组织职工照像,在工商银行开设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账户,医保中心组织登录入计算机网络、用人单位核对姓名与照片无误后由中心统一制作IC卡,用人单位到医保中心个人账户科领取IC卡,在基金征缴科打缴费通知单及缴费即可。
    问:什么是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资金划入标准?
    答:个人账户是参保职工的个人医疗资金账户,个人医疗账户的资金专用于支付本人的医疗费用(如平时在定点医疗机构看门诊、买药等),不得提取现金或挪作他用。个人账户即IC卡经费实行包干使用,超支不补,节余本金和利息滚存且可依法继承。
    划入标准:在职职工:职工本人缴纳的2%全部计入个人账户;按下列比例从用人单位缴纳的6%统筹基金中划入个人账户:45岁(含45岁)以下职工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的0.7%逐月划入;46岁以上于退休前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的1.2%逐月划入。退休人员:按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年均工资的 3.4%逐月划入。退休费高于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按本人上年度退休费的3.4%逐月划入。划入个人账户的基金,必须按照政策规定标准划入,不能带有任何随意性。如果发现个别工作人员有违规现象,当事人必须受到相应的处罚。
    问: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报销标准怎样计算?
    答:住院医疗费当年由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为上年度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总额的10%,最高支付限额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8倍。起付线以下的住院医疗费由本人自付,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减去按政策规定全额自费和部分自费后,再由统筹基金和职工本人按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支付。退休人员按在职的65%自负,超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动用大病互助基金解决。具体支付办法可找市医保中心咨询。
    问:参保人员转外地就医需办哪些手续?
    答:因病情需要转诊转院治疗的,须按逐级转院原则,凭医院医师开具的详细转院意见,并经专家会诊,医院医保科签上意见,再到市医保中心办理批准手续。转本省级医院就医初审权归口在市一、二医院。
    问:起付线标准是多少?
    答:在一个有效年度内起付线标准是:三级医院750元,二级医院600元,一级医院400元。第二次(含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均为200元。本年度不论在外地定点医院住多少次院,一律按市本级首次入院计算其起付线(医疗保险有效年度:每年的4月1日到第二年的3月31日)。
    问:哪些病可以办理特殊病种门诊?
    答:参保人患下列疾病可申请特殊病种门诊治疗:恶性肿瘤患者的放、化疗,尿毒症透析治病,肾移植患者抗排异治疗;高血压病三期;肺心病右心衰竭;风心病心功能三级;哮喘病年住院3次以上;糖尿病达到一定指征;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系统性红斑狼疮达一定指征;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活动性肝炎;浸润型肺结核(活动期);慢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肝硬化腹水;精神分裂症且近2年有3次住院。以上病种均需有严重的合并症,并且达到一定指征,方可办理。
    问:参加医疗保险后,怎样看病才合算?
    答:无论是否医保患者,看病既要省钱,又要治好病,主要有二点:一是不要迷信大医院;二是不要迷信外地医院。如感冒患者,走到哪都是差不多的治疗方法,大医院检查费、药费肯定要比小医院贵些,无非多出钱。有明确诊断结论的病,不一定要转外地医院。对付疾病难在确诊上,确诊后其实治疗方案、用药原则大同小异。医保患者要省钱治好病,还要注意:一是能门诊解决的尽量不要住院,能在小医院解决的不要去大医院,能在当地定点医院治好的不转到外地医院;二是住院有起付线,医院等级越高,起付线越贵,转诊转院要增加自付比例;三是在检查、化验,特别是特检特治方面要尽量避免重复,减少不必要的政策规定自负;四是在用药上要尽量使用《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非《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都是要全自费的。在住院时医院要提供一日清单,做到明明白白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