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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文明标兵单位 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30 12:00

    2000年以来,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通过狠抓两个文明的创建,推进了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连续4年荣获全省“五好”检察院、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并被确定为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示范单位,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区红旗单位,在多年保持全市双文明建设模范单位荣誉的基础上,被授予2003年度全市双文明建设标兵单位称号。
    该院在创建中坚持把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首要环节来抓,要求班子成员不断提高理性思维、业务实践、管理决策3种水平,做到4个强化。即强化表率作用,争当勤政廉政、作风纪律、为人处事3个模范;强化工作作风,提倡高效率、快节奏;强化勤政廉政,制定并严格执行《党组成员勤政廉政六条规定》;强化理论学习,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同时,该院结合处于中心城区、干警思想较为活跃的特点,开展“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廉洁从检、强化管理”等4项专题教育及一系列主题活动。近几年来,该院先后有1人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一等功,1人被评为全省优秀检察长,1人被评为全市十佳青年卫士,2人被评为全区十杰青年,100余人(次)受到上级记功或表彰奖励。
    该院以文明创建为动力,努力争创一流业绩。控申举报接待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命名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反贪污贿赂局在反腐败斗争中屡建功勋,近4年来立案侦查贪贿罪案近百件,并把文明办案与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有机结合起来,连续3年被评为全省反贪工作“三无一好”先进单位;刑事检察部门把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作为维护城区社会稳定的重要环节来抓,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692人,起诉1653人,案件准确率达到100%,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被授予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该院围绕对预防干警违法违纪和防止办案安全事故实行两个“零”指标管理。一方面强化内部监督,建立《公正执法五不准》、《错案追究制度》、《办案跟踪回访考察制度》、《侦查工作内部监督制约制度》等;另一方面强化外部监督,坚持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同时,制定《干警考勤制度》,对作风纪律常抓不懈;建立《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定期考核,分阶段讲评,将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挂钩;在行政后勤管理方面建立《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大楼全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