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出台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30 12:00
岳阳市科技奖励工作自1978年建立、1989年颁发《岳阳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至今,已历时14载,时间跨度大,已远远不能适应科技事业发展的需要。2003年,市科技局精心组织有关专家,经过4个多月的艰苦努力,重新制定《岳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并于 10月6日以市政府第5号市长令正式发布。该《办法》在奖励种类设置及奖励力度等方面都较以往有很大突破:一是奖励种类更加完善。由过去单一的科学技术进步奖扩大到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科技合作奖3个奖项。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由市长签署、颁发证书和资金,并授予获奖者岳阳市劳动模范或者岳阳市先进工作者的荣誉称号。二是奖励力度明显加大。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奖金高达20万元,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奖金由1万元提高到3万元,二等奖由0.8 万元提高到2万元,三等奖由0.5万元提高到1万元。三是新增科技合作奖,奖金3万~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