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价格秩序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27 12:00
2003年,全市物价部门在规范价格秩序方面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全面推行价费公示制度。进一步明确推行价费公示制度的范围和内容。市政府发文专门进行部署。进一步规范推行价费公示制度的权力和义务,实行“谁收费,谁公示,谁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推行价费公示制度责任。即实行分片包干、分级督查、责任到人、交叉检查、年终讲评的办法,将责任分解到所有的科室责任人身上。8月21日,在华容县成功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二是构建农村价格监督网络。抓好试点。3月上旬分别在华容县治河渡镇、三封寺镇和平江县伍市镇、浯口镇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再在全市铺开,有效推进这项工作的深入。明确目标和责任。以岳市价〔2003〕74号文件对建立农村价格监督站的目的和意义、机构和人员、义务和职责进行明确,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工作联系制,同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确保年底价格监督站正常开展工作。开展督查。按照局领导分工联系制度的要求,分别下县(市)、区开展督查。全年,市物价局领导及责任科室下县(市)、区督查达180人次,260多天。三是加强价格监管。严把价费审批关。对要求调整的价费项目,一律实行成本审核和集体审议制度,重要的价费调整实行价格听证制度。严把价费清理关。结合年检年审,对涉及投资、消费等方面的52个部门单位的收费全面进行清理。取消有碍经济发展、有碍招商引资、有碍消费需求的行政事业性收费38项,减轻各方面负担1000多万元。严把价费检查关。开展与群众生活、生产密切,占消费比重大的教育、农电、医药、石油等6个行业的专项整治,有力地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四是积极开展价格诚信活动。开展“价格、计量信得过”和“明码标价示范店”评比活动,评选九龙商厦等 13家为“价格、计量信得过”先进单位,其中有3家荣获湖南省“价格、计量信得过”先进单位。评选世纪海联等4家明码标价示范店,为营造诚信的价格环境、推进明码实价起到示范作用。开展《价格法》实施5周年宣传活动。分别组织价格法规知识竞赛、部门联系会议和宣传周等活动,悬挂标语、横幅1400多条,在电视、广播、报纸上发表各类纪念文章7篇,全市有34人分别获全省价格法规知识竞赛二等、三等奖,市物价局获全省《价格法》宣传贯彻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