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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审计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27 12:00
    2003年,市审计局按照省审计厅统一部署,对上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延伸审计社保、国土、城建等专项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情况。并如实向市人大常委会反映查出的违纪问题,得到市人大常委会的高度评价。审计部门提出的“大力清收预算外间隙资金借款”、“建立和完善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等8条建议均被市政府采纳,并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整改。在抓好“同级审”的同时,突出财政“上审下”,先后对6个县(市)、区 2001~2002年的财政决算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发现财政虚收虚支、负债严重、挪用专项资金和县(市)、区主要部门“三乱”现象严重等四类带倾向性的问题,并以“审计要情”专题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引起市领导的高度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