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侨帮侨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27 12:00
    2003年,市外侨办组织侨情调研和执法检查3次,深入县(市)、区调查6个单位,召开各类座谈会、现场办公会8次,参加133人次。依法处理维护归侨侨眷权益问题22件(其中维权案件4起)。帮助侨务对象子女高考加分、就读升学56人。帮助解决出国定居、减免税费、福利待遇、华侨私房、生活困难、门面生意纠纷等问题48起。办理侨眷身份证明80余个。发放救济(慰问)金1万元。协调解决下岗再就业8人。华侨李卫国1998年出国定居时未办理退休手续,有关部门拟对其作自动退职处理,李多次来信来电要求维权,经调阅出境资料,查明李是经组织批准,按程序审批出国,但未对其作工作处理,个人和组织都负有责任,因此写出专题报告,要求按正常退休处理,有关部门拟采纳此意见。还有3名归侨对有关部门确定自己工龄有异议,外事侨务办会同归侨所在单位调阅档案后,发现归侨反映属实,致函有关部门,按政策将归国前有效工龄纳入连续工龄,使他们50多年前的工龄问题得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