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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法院被省高院授予“人民满意的好法院”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25 12:00
    平江县法院深入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院、争当人民满意的好法官”活动,取得明显的成绩。审判工作着力为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依法严惩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成立巡回法庭加大为国有企业的服务,积极审理银行借贷案件,防范金融风险;审执大量的人民群众生活、生产中的各类纠纷,结合办案弘扬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深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和“一教育三整顿”活动,完善和落实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开展干警业务培训,进行警示教育,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曾被省爱卫办授予文明卫生单位,被省高级法院记集体二等功,被市人民法院评为执行工作先进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被县委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2002年8月,被省高级法院授予“人民满意的好法院”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