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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质量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23 12:00
    2001年,市卫生局出台《岳阳市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一是对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实行院、科两级负责制,对医务人员实 行岗位责任制,要求层层签订责任状,纳入院、科两级目标责任制和职工年度岗位责任制管理,对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各环节提出具体要求。二是规范医疗纠纷处理 原则和程序,实行医疗纠纷分级处理和逐级报告制。三是制订责任追究制度。医疗责任事故实行一票否决,规定医疗单位领导、科室负责人、当事医务人员对重大医 疗差错事故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对各级各类医疗差错事故提出具体处罚措施。全市医疗纠纷比上年减少一半以上,因医疗纠纷引起的上访、闹事事件得到有效遏制, 住院病人满意率达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