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回、维民生活补贴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19 12:00
    2000年,市城区回、维民人数不多,但分布广、影响面大,随着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入,许多厂矿对回、维民的生活补助标准维持在原有状态,有的已经 取消。为确保回、维民的合法权益,让党对少数民族的关心和爱护落到实处,按照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市政府办发文通知,把市回、维民的生活补助 由每月5元调整到10元,并加强了检查督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