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葛孟玲收受贿赂案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19 12:00
   湖南正虹饲料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会董事、总会计师葛孟玲(女,大专文化,中共党员),自1997年至2000年3月,利用职务之便,多次索取和非法 收受有关单位和本单位下属工作人员的财物共计人民币58.9万余元。2000年6月5日,市检察院以受贿罪对其立案侦查,8月10日向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提起公诉。11月2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葛孟玲有期徒刑11年,没收财产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