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岳阳市委、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规定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19 12:00
    于3月3日以岳发[2000]4号文件下发。文件规定乡镇党委、政府必须做到:确保社会稳定;增加财政收入;增加农民收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加 强村党支部建设;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同时要求乡镇班子和乡镇干部:健全学习制度;健全考勤制度;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健全政务公开制 度;坚持“进村入户,联村包户”;村村有乡镇干部进驻;建立“办公无休日”制度。按照“先进乡镇”的评比条件及考评办法,由市委组织部抽出力量对县 (市)、区推荐的对象认真考核,再由市委常委审定。“先进乡镇”党委书记由市委组织部考察,市委决定,选拔一批先进县(市)、区领导班子或解决副县级领导 职务。对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乡镇:①出现涉农恶性案件;②乡镇领导班子严重不团结;③乡镇干部、教师工资长年不能按时发出;④村级班子出现瘫痪;⑤堤垸水 库溃决,视情况分别给予乡镇党政主要领导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免职、撤职直至开除党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