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岳阳市委办公室、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收容遣送工作的意见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19 12:00
于6月14日以岳办发[2000]10号文件下发。市委、市政府要求城区范围内的各街道、公共场所、机关行政、企事业单位内的副业工棚、建筑施工 场、酒楼、娱乐场所、所聘外地员工住处、内部居住的和公、私出租房屋内居住的所有暂住人口中“无合法证件、无固定依据、无正当生活来源”的“三无”人员由 民政、公安部门予以收容遣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协助民政和公安部门做好收容遣送工作,对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履行收容遣送工作职责的“三无”人员,由 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