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集成垸平垸行洪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18 12:00
   1998年7月3日,小集成垸溃决,3115户、11332人无家可归。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平垸行洪、移民建镇的指示精神和省、市安排,县 委、县政府决定对小集成垸实施平垸行洪,退耕还水。9月6日,成立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和灾民迁移安置指挥部,制定“整体迁移,分散安置,本人挂钩,组织 分配,自救为主,补救结合,乡镇包干,部门配合”的总体迁移安置原则。县、乡、村共召开各类会议1590多次,统一对移民工作的认识,县委常委3次召开专 题会议研究平垸行洪。利用广播、电视等发表讲话10多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3000多份,从县直单位抽调158名干部,组成14个工作组,深入灾区包村 包组包单位做救灾工作。在移民搬迁过程中,实行“八保证”、“八不收”。即:保证移民有落户地方、有住房、有田种、有饭吃、有过冬衣被、小孩有书读、落户 后不歧视和国家移民政策兑现,移民宅基地不收划拨费、建房不收各类规费、买房不收交易费、搬迁不收过渡过站费、学生就读不收插班费、享受公益设施不收集资 费、办证不收工本费、一年不收水利建设集资费。并组织乡、村和部分负责人与移民户结成对子,实行包户服务、跟踪服务。至年底,迁移安置灾民3103户、 11293人,占该垸移民总户的99.7%。迁往县内的移民有2866户拥有自己新建或购买的住房,占已搬迁县内落户总数的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