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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启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18 12:00
    1998年6月,市政府出台《岳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在岳阳楼区吕仙亭办事处进行试点,并于1999年6月召开全市“低保” 工作现场会。6月15日,各县(市)、区政府均出台“低保”工作实施方案,7月,6县(市)、2区全面启动(君山区新成立,暂未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 障制度。根据各地不同的物价指数,确定岳阳市属企事业单位和岳阳楼区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为每人每月120元,平江县90,其他各县(市)、区均为100元。 各级民政部门坚持“公开、公正、民主”的原则,严格审批,层层把关,规范发放手续。建立以居委会、办事处、民政局“三级审批,三轮张榜”的工作机制,并设 置举报箱和举报电话。经过审定,到年底,共确定保障对象2495户、8413人,占全市城镇总人口的0.9%。其中中央所属单位248户、960人,省属 332户、1130人;市属524户、1417人;县属及纯居民1609户、4906人;保障对象中“三无”对象747户、906人,失业人员249户、 873人;下岗人员610户、1200人;其他324户、1471人。
    1999年,全市共争取“低保”金财政预算470万元,其中市本级300万元。全市“低保”对象在9月15日前全部从7月1日起领到“低保”金,其中市属单位1417人,半年发放“低保”金277万元。中央30%补助款约118万元,发放市属单位74.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