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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法制报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18 12:00
    1983年4月创刊,1985年1月由《法制宣传》改名《岳阳法制报》,1986年,经市编委批准在市司法局设立《岳阳法制报》编辑部。1988 年1月休刊。1991年1月,经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局批准,《岳阳法制报》复刊,由市委政法委主办,市司法局承办。经费自收自支。报纸为4开4版,旬 刊,期发数3.5万份。1992年1月,报纸改为周刊,期发数4万份。1994年1月,改为周二刊,期发数4.5万份。1994年8月18日,《岳阳法制 报》收归市委政法委直接管理,1995年期发数5.95万份,1996年期发数6.5万份,1997年期发数7.5万份。1998年1月,根据全国报刊统 一整顿精神,按“每个省只保留一份法制类报纸”的规定,《岳阳法制报》惜别读者。该报以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向上的内容、丰富实用的法律知识以及生动活泼 的编排形式,向广大市民普及法律常识,解答法律咨询,报道法制信息和政法动态,为依法治市、“严打”斗争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报纸专栏《“严打”话题》、《普法窗》、《交通岗亭》、《金色盾牌》、《天平》、《头顶国徽的人们》、《政法快讯》、《社会漫步》、《法苑1001夜》、 《“蛀”书立说》在读者中影响甚广。1991~1996年,在全省专业报协会开展的好新闻、副刊好作品评比中,《岳阳法制报》参评作品获一等奖15次、二 等奖28次、三等奖16次、好标题7次,名列前茅。《法苑1001夜》、《“蛀”书立说》(主持人:雄鹰)被评为优秀栏目。何雄鹰、何忠良采编的社会调查 《未婚先孕: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先后被《中国法制报》、《健康报》、《文萃报》等20多家新闻单位转载;何雄鹰采写的通讯《横刀立马战洪魔》荣获中 国记协等单位组织的全国“大地之光”征文一等奖。
    邹志刚、刘永红、陈先鲁先后任《法制宣传》总编辑;张毅、吴东明、何雄鹰先后任《岳阳法制报》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