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把规范企业破产、促进破产企业资产重组作为促进企业转机建制的重点之一,共依法审理终结18个国有、集体所有制企业的破产案件,标的4亿元,帮助企业收回内外债权2000万元,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使7家企业实现重组,企业原有职工得到妥善安置。市特种电机厂破产案,市中院先期引进中闽集团对该厂实行租赁经营,在破产终结后,中闽集团协议购买了该厂,运作顺利。市中院规范破产和帮助企业重组的经验被最高法院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