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06 12:00
1998~1999年,市政府法制工作围绕加强依法行政这一中心环节,加强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成绩。
一、严格审核政府规范性文件。对有制定规范性文件任务的单位,要求年初有计划,并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大胆行使否决权,对一些与法律相冲突,或没有法律依据的文件一律不予签发。1998年,审查规范性文件就有8件终止下发。1999年,全市共审核规范性文件189件,无一件出现差错。
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实行执法责任制,坚持目标管理考核。年初根据政府法制工作内容,结合本地实际,把政府法制工作分解成5大类28项,实行百分制考核,采取平时掌握情况与年中小结、年终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评分记分,按得分高低评出先进。二是完善执法责任制,形成执法网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市直82个行政执法单位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执法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也规定召开法制工作大会,签订新一轮行政执法责任状。三是抓好培训发证工作。对新的法律颁布授于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和岗位交流调入执法队伍的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国家61号令的规定,先培训后发证上岗。1998年全市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2期,培训执法人员1133人,共发放执法证426个。四是认真清理执法主体资格。1999年,针对执法检查中存在的主体不明、责任不清、多头执法、乱执法的现象,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一次主体资格清理,把执法的主要法律法规中授权性条款逐一澄清,并予以公布。全市共有法定的行政执法单位43个,授权的行政执法单位33个,依法委托执法单位3个,对一些不胜任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建议调离,对临时工、合同工一律清出执法队伍,全年清理出148人。
三、开展行政复议应诉赔偿工作。1999年,全市各级政府法制部门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44件,受理193件,转送5件,裁定不予受理51件。在受理的案件中,经过审理维持109件,撤销26件,交复16件,撤回21件,办理行立诉案件51件,经审判维护33件,撤销5件,变更5件。办理赔偿案件2件,理赔金额达10.3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