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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06 12:00

    1998~1999年,人事工作围绕“两个调整”的总体目标和岳阳经济建设的大局,深化改革、优化服务,取得较大的成绩。
    一、全面完成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分流任务。全市共清退乡镇临雇人员7167人,通过各种渠道分流乡镇机关人员771人,占机关人员总数的9.4%,分流乡镇事业单位人员2328人,占人员总数的19%,每年全市乡镇因人员分流减少财政支出4000万元以上。减轻了农民负担,维护了农村稳定,提高了乡镇机关行政效率。
    二、继续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在扩大试点、积累经验的基础上,1999年4月召开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暨乡镇机构改革工作会议,下发《岳阳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提出10条人员分流渠道和相应的鼓励政策。全市6499个事业单位共清退临雇人员5900人。全市实行专业技术人员高评低聘、低评高聘或评而未聘的事业单位有48家,涉聘人员3250人。通过深入调查,反复探讨,出台《岳阳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暂行办法》,在分配制度方面,继续试行工效挂钩的分配办法,并有选择地试行财政总额包干的方式;在考核制度方面,着重抓量化考核项目、落实考核结果等工作。
    三、加强公务员队伍规范管理。一是规范考核制度,增加“基本称职”等次,完善考核等级标准。全市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工作人员有226人,占参加考核人员的0.2%。试行分层次计算优秀比例的办法。规定一个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科(股)室负责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评优比例分开计算,不得相互挤占,有效地克服了优秀等次往往集中在领导人员身上的问题,规范了行政奖励。规定所有以政府名义的奖励,都必须通过人事部门认定,杜绝了部门表彰过多、过滥现象,增强了行政奖励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二是着重抓公务员轮岗。颁布《岳阳市国家公务员职位轮换(轮岗)实施细则》,成立公务员轮岗领导小组。对推公单位负责人、财、物重要业务科室的负责同志任职满3年,一律进行岗位交流和轮换。形成竞争上岗、公开选拔、定期交流等多种轮岗形式。
    四、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有新的进展。投资200多万元建起1600多平方米、设施先进的人才市场,县(市)级人才市场也相继投入运用。为市内外输送各类人才3400余人。培训各类人才6865人。为民营、个体企业、乡镇企业推介人才1600多人。进行了乡镇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内部有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分别有223人和162人获得相应高、中级职称。全面启动农民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全市首次报评农民中、初级技术职称的达2100多人。
    五、圆满完成其他工作。两年妥善安置353名营以下转业军官及随军家属。基本上做到部队、安置对象、上级安置部门三满意,2次被评为全省军转安置工作先进单位。强化工资基金和增人计划卡管理,实现人员计划的有效控制。顺利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标审批。成功地组织了27场人事考试。报名人数达1.2万人。考试选拔了41名优秀应届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任职。高质量地完成了1998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全市112048人参与考核,评定优秀15436人,称职(合格)96238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226人,不称职(不合格)148人。并对148名被评为不称职(不合格)人员予以点名通报并责成有关单位作出相应处罚。完成了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评审工作。为120人作了工伤鉴定。推荐2名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技人员,为各类专技人员家属子女解决农转非542户,56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