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12次会议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06 12:00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次会议于1998年4月8~10日举行,常委会组成人员33人全部出席会议。会议传达了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根据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授权,分别通过《关于岳阳市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1997年财政决算和1998年财政预算决议》;作出《关于治理经济环境的决议》、《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人大常委会述职的决定》,修订《关于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办法》、《常委会议事规则》、《常委会加强与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联系的制度》等。会议任命白尊贤为市政府秘书长,李湘岳为市计划委员会主任,殷道春为市经济委员会主任,徐前坚为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徐新启为市教育委员会主任,张登甲为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樊德洪为市建设委员会主任,邬蜀湘为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刘国球为市公安局局长,胡月桂为市安全局局长,谭煌湘为市司法局局长,马世朴为市监察局局长,周湘涛为市审计局局长,黄国芳为市民政局局长,周哲为市财政局局长,刘文锋为市人事局局长,官平轩为市劳动局局长,曾文献为市交通局局长,陈四海为市农业局局长,刘绍阳为市林业局局长,叶玉生为市水利水电局局长,梅实为市文化局局长,宋爱华为市卫生局局长,郑江汉为市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会议批准任命黄南山为云溪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太平为临湘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谌可文为岳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想学为平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骆四保为汨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易国光为湘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议决定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王恩万为主任委员,蒋志桃、刘楷华为副主任委员,喻岳兰、吴建国为委员。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于1998年6月10日举行,实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8人。会议听取和审议《关于贯彻实施湖南省旅游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关于治理经济环境实施方案及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关于199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于1998年9月24~25日举行,实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0人。会议听取和审议关于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抗洪救灾情况和城镇个体医疗管理工作情况、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关于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会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事业发展的决议》。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于1998年11月23~24日举行,实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8人。会议听取和审议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治理经济环境决议情况的报告、关于财政“两项”改革、乡镇企业法贯彻实施、救灾款物发放使用情况的报告,关于经济审判、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南湖治理情况的汇报。会议批准岳阳市与澳大利亚科克本市结为友好城市,并作出《关于岳阳市与澳大利亚科克本市结为友好城市的决定》,通过《关于召开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通过《关于全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要求在1999年2月底前完成。会议免去郑江汉市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胡绵久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任命谢晓玲为市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于1999年1月21~22日举行,实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1人。会议听取市教委、科委、经委主任和市农业局局长的述职报告并进行评议,听取和审议关于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和禁止滥伐林木、毁林采石督办函的落实情况汇报,通过《关于补选和增选代表的资格审查报告》。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于1999年2月4日举行,实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7人。会议原则通过《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补选办法(草案)》,通过《关于表彰代表活动积极分子的决定》。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于1999年4月1~2日举行,实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0人。会议听取和审议1998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根据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授权,通过《关于批准市本级1998年财政决算和1999年财政预算的决议》。会议听取和审议关于贯彻落实“科教兴市决议”的情况报告和1998年城建计划执行、1999年城建计划安排的报告,关于林业问题督办函的落实情况汇报。会议批准任命付岳君为华容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于1999年6月15~16日举行,实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0人。会议听取和审议关于贯彻实施防洪法、关于水利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关于社会治安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免去李湘岳市计划委员会主任、徐前坚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张登甲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邬蜀湘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樊德洪市建设委员会主任、谭煌湘市司法局局长职务;任命苏耀辉为市计划委员会主任、樊进军为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胡长青为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徐仲廉为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张振斌为市建设委员会主任、杨太平为市司法局局长。免去付敬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任命李建平、廖迪文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邱建国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于1999年8月25~26日举行,实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0人。会议举办法制讲座,学习《证券法》有关知识;听取和审议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城市规划法、农机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及落实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事业发展的决议》情况的报告,关于防洪抗灾和水利冬修计划安排情况的报告。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于1999年10月14~15日举行,实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2人。会议听取和审议关于《刑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献血法》、《审计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会议决定同意周昌贡因工作变动辞去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于1999年12月7~8日举行,实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0人。会议举办法制讲座,学习《刑法》、《刑事诉讼法》;听取和审议关于整顿农村“两会一办”、实行生猪屠宰税据实征收、加强河道管理和贯彻实施建筑法情况的报告。会议通过《关于实行村务公开的决定》,作出关于召开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于1999年12月31日举行,实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2人。会议决定罗碧升为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决定同意张介玉因工作变动辞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任命陈奇达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