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岳阳市委、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分流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06 12:00

    于1999年4月7日以岳发[1999]2号文印发。要求坚决清退非在编的临时雇请人员(包括代课教师);多渠道分流超编人员;对编内人员,要按乡镇机构改革的要求分流20%;明确了分流的主要渠道,制定了一些鼓励分流的优惠政策。并决定成立专门协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来加强分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