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岳阳市委、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开展乡镇消赤减债工作的意见及实施细则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06 12:00

    于9月13日分别以岳发[1999]9号、岳办发[1999]13号文件印发。总的目标要求:从1999年1月1日起,在努力实现乡镇财政稳定增收和当年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全市所有乡镇3年内消除赤字,5年内基本偿还债务。债务数额大的最长偿还期不得超过8年。村级不良债务在3年内消除。在加大财源建设力度,完善预决算制度,改善乡镇财政体制,严格财政支出,精简机构人员,强化税收征管,加大“费改税”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建立目标责任制等方面制定了一定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