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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消费者委员会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06 12:00

——全国维权先进集体

    岳阳市消费者委员会自1992年成立以来,不断加大法律法规宣传的力度,强化“依法护权”意识,查处欺行霸市、哄抬物价和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社会监督,完善监督网络,加强部门协作,当好消费者的“保护神”。多次受到上级主管部门表彰,1996年被评为湖南省消委系统先进单位,1997年在全国第三届维护消费者权益争先创优竞赛中获得“先进集体”殊荣。
    5年中,市消委指导各县(市)、区、场和90%以上乡镇、街道相继成立了县级消委组织和基层投诉站421个,有专(兼)职干部314人,聘请社会监督员1080人,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了较完整的社会监督网络。各级消委组织共受理各类商品和服务质量投诉近2万件,解决率达98%,接待来信来访、接受咨询服务近5万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40余万元。1997年,全市各级消费者组织就受理各类商品和服务质量投诉6640起,解决率为98%,向有关单位移送案件11起,接待来信来访、接受咨询服务3711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4万余元(市消委办公室直接受理调处各类投诉860余起,接受咨询服务1200余人次,为消费者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35万余元)。
    5年中,市消委为营造良好的消费社会氛围,除每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活动外,市消委面向社会举办了24期消费法律法规培训班,培训人员5000余人次,通过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报导1540次,发放宣传资料75万份,设台咨询72次,还分别在《岳阳晚报》和市经济电视台开辟了“3·15”热线。同时,积极做好消费纠纷调处工作。市消委在《消费者之声》相继开通“3·15”投诉咨询服务台和流动投诉车,为消费者投诉提供方便的基础上,加快小件投诉调处速度,并以大要“侵权”投诉为突破口,加大调处力度。成功调处了12件争议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消费投诉,既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又赢得了消费者的信赖。市消委还积极主动配合工商、技术监督等执法部门参与市场专项整治,共收缴200多个品种、标价2200余万元的假冒伪劣商品,协助查处260多起限制竞争等违法案件,进行了10余次销假大行动,有力地打击了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不法行为,净化了市场环境,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主 任:刘云高
    地 址;岳阳市青年中路
    电 话:(0730)8246315 8215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