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荣获全国民政工作先进县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05 12:00
1997年,平江县被省政府授予全省村民自治模范县、被评为全国民政工作先进县、全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1995年,该县率先提出建设“五一二”农村社会保障工程构思,并组织实施,受到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1996年,平江县被列入全国100个、全省4个农村社会保障工作试点县之后,以“五一二”工程建设为基础,推出适合县情的“一线六网络”农村社会保障模式。根据县境农民最低生活需求,划定一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对家庭年平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者予以救助。以农村救灾扶贫互助储金会、救灾预备基金会为依托,完善救灾扶贫网络;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募捐、敬老院、五保统筹为依托,完善老年人保障网络;以发展福利企业,落实残疾人优惠政策为依托,完善残疾人服务网络;以光荣院、拥军优属基金、军地两用人才开发为依托,完善优抚安置网络;以医疗救助,贫疗减免为依托,完善医疗救助网络;以失学儿童救助、学杂费减免,希望工程为依托,完善失学儿童救助网络。全县27个乡镇都设立了民政基金会,统管乡镇的各项民政经费,全县民政经费统由县民政局管理。另在全县778个行政村建立民政小组,各乡镇成立了民政办公室,并配备了专职民政干部,全县有民政干部190余人。民政部向全国转发了平江县《下好“人”、“财”两着棋,念活基层民政“经”》的经验材料。
至1997年,该县共对9700名特困农民予以差额救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总额达1400多万元,投保人数占农村总人口的12%,有1800多位老人开始逐月领取养老金;实行三级联网的农村救灾扶贫互助储金会蓬勃发展,已积累民政事业基金530多万元;建有光荣院14所,收养孤老优抚对象300多人。其中,有4所分别进入全省、全国文明光荣院行列。长寿光荣院被列入全国民政系统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单位。有农村社会敬老院28所,收养孤寡老人950多人,其中有3所达到市一级院标准;县财政每年拨出救灾基金20~50万元,列入217科目,建立救灾预备基金制度。救灾预备基金已达120多万元;共创办福利企业18家,安置“四残”人员284人;所有五保户生活费、现役军人优待金全部实行乡、镇统筹,由财政负责统收,由各乡镇民政办统一发放。五保户生活费统筹标准略高于当地人均生活水平。县民政局还筹集资金100万元,创办儿童福利院,收养弃婴3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