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03 12:00
1997年,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和政治、社会稳定这一大局,坚持“严格执法,狠抓办案”的工作方针,突出反贪污贿赂查办大要案、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执法监督3项重点工作,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稳定发展。
一、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大力查办大要案件。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92件,其中贪污贿赂案139件,挪用公款案31件,偷抗税案7件;决定逮捕经济案犯85人;侦查终结案件173件,其中移送起诉161件,已向法院提起公诉84件,法院已判决71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188.8万元。反贪污贿赂工作的主要特点:一是重点突出,查办的重特大案件多。共立案侦查万元以上重特大案件190件,占立案总数的98.95%,居全省第三位。其中有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30件,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44件,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2件,100万元以上4件。如市院立案查办的岳化热电厂计划员张新民等人合伙贪污40万元案、岳阳市进口汽车服务中心经理欧汉林等人合伙贪污22万元案、岳阳市工商局干部曾文化贪污27万元案、岳阳楼区院立案查办的中建五局驻沪副总经理唐鸿兴(正处级)受贿2万元案、中建五局二公司一分公司经理李振扬受贿20万元案等。二是主攻方向明确,查办“三机关一部门”以及国有亏损企业、乡镇站所、金融市场等重点、热点部位的案件有新的突破。共立案查处上述部门发生的经济犯罪案件149件,其中大要案147件,分别比上年增加27.35%和31.25%。市院和岳阳楼区院检察长亲自挂帅,抽调50余名办案干警,花了半年多时间,成功地查处了涉案金额6亿多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000多万元、受害群众达3000多人的、省内最大的一起扰乱国家金融秩序的犯罪案件——岳阳市富盛实业总公司姚林辉等人非法集资案,依法逮捕了以该公司总经理傅建华、副总经理傅建民、傅建军为首的共同集资诈骗案犯12人,挽回经济损失1100余万元,有效地避免了群众性闹事。汨罗市农行沙溪信用社主任李深木挪用公款98万元案、华容县集城乡教育组长王建华合伙贪污7万元案、湘阴县税务局税征股长潘某重大贪污案、汨罗市正虹饲料股份有限公司袁某特大受贿案、平江县民政局长田某重大贪污案等等,当地群众反响大,社会效果好。三是改进办案方法,侦查水平、办案质量不断提高。全市反贪部门为适应修改后的“两法”实施的严格要求,转变执法观念,改进侦查方法,变传统的传、审、关“三板斧”办案方式为重谋略、重证据、重科技手段的侦查新思路,注重初查,依法用好强制措施,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获取和固定证据,以智取胜,较好地把握了办案的主动权,加快了办案节奏,确保了办案质量。
二、坚持“严打”方针,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批捕案件1118案1749人,审结1108案1735人,批准逮捕1484人;受理起诉案件1217案1746人,审结1003案1414人,向法院提起公诉1352人,不起诉62人。两级检察院为保持“严打”声威,推动“严打”斗争的深入,注意抓了3项工作:一是突出打击重点,确保快捕快诉。共批捕重特大刑事案犯457人,提起公诉295人。二是加强侦查、审判监督,严把案件质量关。第一,强化立案监督,防止有案不立。全年,要求有关部门说明不立案理由的有37件,经审查,认为不立案理由不成立,通知有关部门立案31件,有关部门接到通知后立案24件。在办理“1·25”特大抢劫案中,发现犯罪嫌疑人万里、万勇有重大抢劫犯罪行为,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经审查,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即向公安机关发出《立案通知书》。公安机关报捕后,万里在逃,万勇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第二,强化侦查监督,防止有罪不究。通过严审细查,共追捕犯罪嫌疑人12人,追诉犯罪嫌疑人29人,深挖余罪、漏罪42条。在审查李良清重大盗窃案起诉中,抓住蛛丝马迹,认真追查,使该案盗窃作案金额由原来5万元扩大到27万元,追诉犯罪嫌疑人4人,追回赃款22万元。同时还认真查找被害人,归还失窃现金,受到社会好评。第三,强化审判监督,防止执法不公。起诉部门通过出庭公诉等方式,积极开展审判监督,对审判活动中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27件(次),对适用法律不当,判决错误的案件提出抗诉5件。三是抓“两法”实施,确保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工作稳定发展。两级检察院通过抓学习培训、抓岗位练兵、抓调查研究、抓领导示范,切实转变执法观念,及时发现和解决执行“两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握了工作主动权。两级检察长除亲自参与办案外,还带头出庭公诉,出示范庭76场,居全省之首。
三、坚持严格执法,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权威。法纪检察根据反腐败斗争的需要,进一步完善了机构,加大了工作力度。市院于10月6日成立渎职犯罪侦查局,云溪区院、平江县院也相继成立了“渎侦局”,其他县(市)、区院正在筹建中。全市检察机关把查处司法与行政执法机关中的徇私舞弊案件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案件作为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突破口,取得了显著成绩。共受理各类案件线索282件,立案侦查107件132人,其中重特大案件65件,占立案总数的60.7%,查处县处级干部要案2件。侦查终结案件85件107人,移送起诉64件79人。查处徇私舞弊案件14件19人,比上年分别增加16.6%和26.6%;查处玩忽职守案件54件64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68.2万元。被立案查处的犯罪嫌疑人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2人,其中司法人员21人;国营企事业工作人员67人。岳阳楼区公安分局预审大队副大队长肖国林徇私舞弊案、湘阴县农业银行国际业务部主任聂云辉造成国有资金损失200余万元的特大玩忽职守案,以及岳阳县5名派出所所长、指导员、2名工商所所长、1名工商局局长等一批有影响案件的查处,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渎职犯罪侦查工作的深入开展。监所检察以办案为龙头,带动执法监督全面开展。各地在抓好常规检察的同时,重点加强对判决交付执行、罪犯超期羁押、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和对监管改造单位收押、释放、解教等项执法活动的执法监督,注意从中发现和查办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案件,共立案侦查各类犯罪案件26件30人,比上年增加44%和58%,对监管改造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565件(次);办理被监管人员又犯罪案件51件73人。民事行政检察加强对民事和行政判决、裁定明显不公案件的抗诉工作。共受理不服人民法院生效的民事、经济、行政判决、裁定的申诉368件,立案审查90件。经审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50件,建议省检察院抗诉20件,分别比上年上升138%和73%。市中院再审26件,改判18件;在办理申诉案件中,注意发现和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5件6人,比上年增长25%和50%,其中查办“443”(徇私枉法)案件2件3人。控告申诉检察以创建文明接待室工作为龙头,以举报初查工作为重点,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全面开展控申检察和举报工作。共受理各类举报线索1421件,比上年增加195件;初查举报线索640件,比上年增加120件;移送有关部门立案74件,自行立案41件。共受理不服司法机关处理决定的申诉案件88件,经审查立案复查25件,其中撤销原决定3件,维持22件。办理刑事赔偿案1件。受理群众来信926件,接待来访495人次,妥善处理亏损企业和农村群众集体上访等“告急”信访86件(次)。同时,狠抓文明接待,创文明窗口,经高检、省院检查考核,有7个接待室被授予文明接待室,其中高检授予2个,省院授予5个。华容县检察院接待室被高检院授予全省检察机关唯一的“文明示范窗口”单位。检察技术工作加强了技术装备建设,添置了监控设备、车辆和微机,拓宽了技术门类,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获取和固定证据的能力不断增强。全年检察技术部门共受理各类技术案件1525件,办理1524件,为办案部门出具各类检察文书1344份,其中法医检验850份,文件检验241份,司法会计检验77份,还有各种视听资料。
四、坚持从严治检,努力提高干警政治业务素质,队伍活力增强。全市检察机关按照高检院“从严治检”的要求和省院统一部署的“文明执法年”活动,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收到良好效果。首先是抓班子建设。各地认真落实湘政委[1997]15号文件精神,认真开展创“三好”班子、带队伍争一流活动。坚持抓自身学习,提高“一班人”的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抓团结协调,充分发挥班子的个体优势和群体功能;抓廉政勤政,带头树立良好形象和行为榜样,两级院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湘阴县院、云溪区院的领导班子被县、区委评为“三强班子”。其次是抓内部改革。市院率先在全省检察系统实行人事制度改革,改中层骨干的任命制为聘任制,改一般干警分派制为双向选择制;改干警晋升内定制为公开考任制;改工作报酬平均制为奖优罚劣制。全院26名科室正副职、34名干警实现了跨科室流动,6名年轻干部被选拔到科室负责人岗位,4名干警落聘,下基层锻炼一年,再根据表现确定是否复岗。此举充分调动了检察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得到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市委组织部、政法委的肯定和推介,各基层院和省内检察机关也借鉴仿效。三是抓干警教育培训。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开展了“特色理论”、“廉洁自律”、“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党规党纪”等一系列教育活动。还组织开展了每周一升国旗仪式、唱《人民检察官之歌》,评选“十佳检察官”、“优秀公诉人”,以及“以案说纪”演奖赛等活动,增强了干警的职业责任感、荣誉感和自豪感。市院还举办了4期新刑法知识培训班和3期微机知识培训班,参加培训干警600多人次,各基层院都组织了“两法”集中学习和业务知识考试。四是抓内部监督制约。针对少数干警中存在的执法不严、律己不廉等现象,在加强教育的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内部制约和外部监督制度。在内部制约上,建立和完善了《办案回访制度》、《勤绩报告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在社会监督方面,建立和完善了《举报制度》、《聘请特约监督员制度》和《立牌办公制度》。同时,针对检察队伍中表现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了集中整训活动。共立案查处检察干警违法违纪案件8件9人,结案6件6人。对执法不严、执法不廉等重点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经过一年的努力,工作成效显著。市院政治处、办公室、研究室、渎职犯罪侦查局、技术科、行政装备科、刑一科等7个部门被评为省院先进单位;华容县院再次被高检院确认为全国模范检察院,并荣记集体一等功;云溪区院政治协理员乔新林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模范检察干部;岳阳楼区院反贪局副局长陈尧被评为全省反贪系统优秀侦查员;市院刑二科许建华和平江县院吴桂东被评为全省优秀公诉人;市院控申科科长何翠兰被评为全省文明执法先进个人;岳阳楼区院检察长李锋被评为全省优秀女检察官。
党组书记、检察长 张介玉
副书记、副检察长 傅敬彬
副 检 察 长 寻金声
刘楷华
陈绍纯
胡季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