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新林获“全国模范检察干部”称号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03 12:00
乔新林,岳阳市云溪区检察院政治协理员。1991年3月,他刚担负院党组安排的纪检、监察工作,一场意想不到的灾难降到了他的头上:经长沙、北京有关医院诊断,身患恶性精原细胞瘤、甲状腺瘤、转移性肺瘤3种癌症,只能活6个月。他面对死神的威胁,想的是党的工作。毅然决定放弃治疗,抓紧生命的有限时刻,处理好手中的遗留工作。在组织、亲友、同志劝他好好休息、积极治疗时,他以“人活着应是一面旗帜,倒下也应是一座丰碑,等死不是共产党员的品质”的精神工作着。后经他妻子暗访名医,服完90剂中草药后,发现颈脖上的肿瘤块明显缩小。使他精神振奋,重新燃起了生命之火和与病魔抗争的决心。几年来,坚持边治疗边工作,除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外,还主动增加了协管政工、工会、民行等项工作。尽管强烈的药物反应以及化疗、放疗试验和切除肿瘤手术给他带来了难以忍受的痛苦,但他从不因病魔缠身而少做工作。在“严打”斗争中,办案力量不足,他身背药壶到一线办案;在抗洪抢险中,他不能参加突击队,就主动搞后勤服务,昼夜值班,一干就是2个多月;在查处干警违法违纪问题时,他不护短,不手软,不徇情,不怕得罪人。他先后亲手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4件,澄清群众反映干警有关问题的举报14件;件件有着落,是非分明。同时,在办理刑事案件、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中,不因清贫而谋私利。他带病为干警排忧解难,先后协助院领导为8名干警解决了11名家属子女的农转非户口,为5名家属解决了就业难题,筹措资金为全院干警办理了家庭财产保险和干警的14岁以下儿童人身保险。他负责的纪检、监察部门,连续5年被评为先进单位,个人多次被评为省、市检察机关和区先进工作者;1995年,被区委授予“五好干部”称号,并记三等功,被省检察院记二等功,并通报表扬;1996年,被省检察院记一等功,被岳阳市政府记二等功,并授予“文明执法优秀干警”称号;1997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模范检察干部。